五、对于宏观调控的反思
1、 判断经济过热的标准究竟是什么?
每次经济过热之初,争论总是十分激烈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,人们对于判断经济是否过热的标准各有不同。有的人是以经济增长速度为主要指标,也有的人以过去的经验作为参照,还有的人是把经济增长速度与潜在增长率做比较,而有的人是看有经济增长无瓶颈,有无短板制约?也有的人是看物价,还有的人是看就业。
标准不同,判断起来自然会存在分歧。至于什么叫作“偏快”?什么叫作“过热”?什么叫作“结构性过热”?“部分行业过热”?则更是众说不一。
2、 究竟什么是宏观调控?
每每经济过热之时,有关是否要加强宏观调控的争论就会迅速升温。但是,争论的参与者内心所想的宏观调控,往往又不是同一个东西。有人说宏观调控就是“总量控制”,也有的人说的“宏观调控”还包括“结构调整”,还有的人干脆把微观干预也说成是“宏观调控”,甚至有的人将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(如环保,市场准入)等,也统统称作“宏观调控”。
早在1985年的“巴山轮会议”上,中国经济学家就已经认识到,所谓的“宏观调控”就是“总量控制”,但是随着宏观调控的反复加强,到现在,我们有些人反而搞不懂到底什么是“宏观调控”了。
我个人以为,所谓宏观调控,就是政府“控制总量”,市场“调节结构”。具体讲,就是政府通过价格杠杆,借助市场机制来调整结构,而不是政府直接去“关、停、并转”。
3、“宏观调控”都有哪些手段?
传统理论认为,宏观调控手段主要是指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,必要时再加上收入政策。
中国在实践中,又加上了行政手段,增加了产业政策。近年来又增加了土地政策、环保政策,甚至包括准入政策。
问题是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与经济管理职能的区别是什么?
4、 宏观调控中地方政府起什么作用?
在加强宏观调控过程中,一些地方政府也曾提出过宏观调控的职能。但传统理论认为,宏观调控纯属中央政府的事权范围,而地方政府则无此权。那么,地方政府在宏观调控过程中应当发挥什么样的作用?扮演什么样的角色?
5、货币政策有无差异化政策?
关于货币政策是否应具有差异化,各方学者存有不同意见。首先,货币政策是否应针对不同行业实行不同的政策?是否应对某些行业(如房地产业)实行限制贷款,或提高利率,或提高首付比例等?
其次,货币政策是否应当存在地区差异?对不同的地区,实行不同的贴现率?不同的利率?不同的准备金率?不同的贷款规模?不同的窗口指导?
主要参考文献:
(1) 肖冬连,《1979年:被搁置的引进800亿美元的计划》,载《中国老年》杂志,2005年1~5期,原载《党史博览》2004.10。
(2) 吴敬琏,《当代中国经济改革――战略与实施》,上海远东出版社,1991年1月第1版,2001年9月第5次印刷;2003年版。
(3) 薛暮桥著,《薛暮桥回忆录》,天津人民出版社,2006年。
(4)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编,《经济体制改革文件汇编(1978~1983)》,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,1984年12月。
(5)《金融工作文献选编(1978~2005)》,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,中国金融出版社,2007年5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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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参见: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编,《经济体制改革文件汇编(1978~1983)》,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,1984年12月。
[2] 摘自:《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信贷管理 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》,载《金融工作文献选编(1978~2005)》,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,中国金融出版社,2007年5月。
[3] 参见:吴敬琏,《当代中国经济改革――战略与实施》,上海远东出版社,1991年1月第1版,2001年9月第5次印刷。
[4] 所谓“拉美国家的故事”,是指当时有人到拉美考察后回来宣传说,拉美国家百分之几百、甚至几千的通货膨胀也不至于对经济繁荣造成障碍,人们照样跳桑巴舞。
[5] 魏加宁、朱明春、王月平、沈海育,《当前利率以不调为宜》,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《择要》,1991年第18号。
[6] 参见:魏加宁,《关于当前的经济形势和早期微调的对策建议》,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《择要》,1992年第32号。
[7] 参见:《’94中国发展报告》,中国统计出版社,1994年11月第1版。
[8] 摘自:《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信贷管理 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》,载《金融工作文献选编(1978~2005)》,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,中国金融出版社,2007年5月。
[9] 初次刊登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《择要》,1995年第72期;转载于中央政策研究室、国务院研究室主办的《学习·研究·参考》,1996年第1期;公开发表于《中国经济时报》1998年2月。
[10] 该报告为笔者和吴敬琏先生合作撰写,后经删改后公开发表在《改革》杂志1998年的第2期上。
[11] 笔者于1998年11月接受《中国经济时报》采访时提出上述观点。
[12] 见《中国统计摘要》,2007。
[13] 从危机管理的角度讲这是对的,因为危机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“要做最坏的打算”。